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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以法治力量、法律武器推动污染防治、守护绿水青山

发布时间:2023-03-07 16:53:35 来源:澎湃新闻


(资料图)

3月7日下午3时,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3月7日下午3时,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在“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部分,栗战书在报告中介绍,做好规划计划、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修订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审查批准“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深入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作出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听取审议相关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推动国有资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在高质量发展领域,围绕创新驱动发展、金融工作、数字经济发展等听取审议报告,推动解决制约重点领域、新兴行业改革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农业农村领域,听取审议脱贫攻坚、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等报告。在生态环保领域,连续五年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目标完成情况报告,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环保工作听取审议报告,以法治力量、法律武器推动污染防治、守护绿水青山。在社会事业领域,听取审议就业工作、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报告。突出社会治理重点问题,听取审议深化“三非”外国人治理等报告。

加强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紧紧围绕法律规定、法律条文,连续五年对生态环保领域主要法律开展执法检查,先后检查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还对就业促进法、企业破产法等法律和决定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围绕促进司法公正,对“两高”开展常态化监督。听取审议解决判决“执行难”、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情况报告。

人大监督是具有法定权威、代表人民的监督。常委会始终坚持把“依法”二字贯穿监督工作全过程,确保宪法法律有效实施和各国家机关依法履职;坚持跟踪监督问效,久久为功,一抓到底,推动改进工作、完善制度;坚持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和监督方式,注重从制度上、法律上推动解决普遍性、规律性问题。在监督工作实践中,我们进一步找准人大监督的性质和定位,有力推动了宪法法律的实施和“一府一委两院”正确行使职权、依法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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